【活動】   103秋季主題活動(同性婚姻法案制度) (25) 論版



月桐 論版小天使計畫請支持啾咪<3(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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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07-30 16:42:14



  ※主題討論,每次為期一個月。
  
  *規則:以發表留言的形式來表達對這件事情的觀點.
  
  →本次主題:
  (同性婚姻法案制度)
  →主題內容介紹:
  以人權為由支持同性婚姻有所侷限,應該由婚姻本身思考同志婚姻的意義。同志婚姻帶來的思考不只是「(只有同性戀)要婚權」,而是反思「為什麼是異性戀壟斷了婚姻的意義?(為什麼我們社會是異性戀社會?)」這個更大的問題。自由結合的權利為何只限於政治或公共事務(憲法上的自由結社),卻在私人事務例如婚姻方面沒有同樣權利?值得玩味的是,相對同志婚姻的「將婚權平等分配讓人們自由選擇」,反對同志婚姻的姿態則是「寸土不讓」,認為婚姻的傳統意義不能絲毫更動。顯然是現代自由平等思潮與傳統保守壟斷之爭。但有論者認為這種說法仍然已人權作支持同性婚姻的最終原因, 因為所提及的"平等"和"自由選擇"正正是人權的意思, 只是用其他字眼表達。有論者也質疑支持者常說"婚姻是私人事務" 的講法有何根據, 婚姻(或婚姻法)是社會法律中的一條法例, 是當地人民認可及肯定的關係, 所以會使用公帑給予已婚伴侶相關福利, 所以, 反對同性婚姻不是反對及干涉同性戀者的私人事務, 而只是反對透過修改婚姻法使社會大眾認可及肯定同性戀關係。所以, 討論焦點不應是"是否平等", 而是"社會應否肯定同性戀關係"。
  (轉維基百科)
  
  更多資訊:
  http://zh.wikipedia.org/zh-tw/%E5%90%8C%E6%80%A7%E...
  東森新聞雲:
  http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131105/290930.htm?fr...
  孩子們對同性婚姻的反應:

  https://www.youtube.com/embed/s02KLtlDjhY
  正方:
  http://andrewtsai.wordpress.com/2013/11/05/define_...
  反方:
  http://blog.yam.com/losunlichih/article/70621258...
  線上辯論:
  http://newtalk.tw/pkbar.php?oid=31...
  
  *下次主題:
  除舊換新
  
  ※留言發表想法
  
  2013/08/13主題更新
  飢餓的蘇丹
  2013/10/5主題更新
  同性婚姻法案制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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宮野薔薇 【薔薇】RC好熱鬧喔XDD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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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12-07 11:21:44

 關於同性戀這事呢...它絕大多是天生的無誤
 
 胎兒還在胎盤裡成長時
 會有一種叫睪丸素的東西分泌
 若分泌過少 就很可能會是同性戀(男同性戀方面)
 同性戀基本上跟遺傳無關
 也無法去避免
 
 抱歉我只相信科學OWO
 別學蕨司啦(#
 
 我是同意同性合法結婚的ww
 畢竟他們的雖然性向不一樣
 但一樣都是人呀
 既然同樣身為人 就要平等對待
 
 不過礙於倫理道德觀念
 老一輩的可能會比較不能接受
 這也是沒辦法的
 
 我剛才發現我踩到25L耶OAO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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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桐 : 0W0   2013-12-07 12:4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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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oreen40422 【蜜晴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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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11-22 07:09:15

 一位前同性戀者的心聲
 
 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CFOFJC/posts/101535475611...
 
 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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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ss3320 驀然回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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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11-20 13:37:47

 月桐
 支持同性戀合法結婚
 
 點了一些以上的連結,雖然只有瀏覽一下,發現「不支持」同性戀結婚的原因有兩項:
 
 1.惡化少子化情形
 
 2.性氾濫
 
 ------------------
 
 我覺得惡化少子化情形會有的,這不可否認。
 
 但現在也有許多異性戀是結婚後不生小孩,這樣的行為也會惡化少子化,那這樣是不是應該離婚?
 
 如果不應該,又為何要反對同性戀,只是因為會「惡化少子化」?
 
 再來談到性氾濫,我並不覺得只有同性戀會性氾濫。
 
 就以散播愛滋病例子來說,如果(異)同性戀的性伴侶對象只有一個而不多者,那應該不會有愛滋病,更別談甚麼散播愛滋病了。
 
 反之,如果(同)異性有多者的性伴侶而不是一個,那將會導致散播愛滋病。
 
 所以,我認為性氾濫並問題不在於同性或異性之間的差別,而是個人心態問題。
 
 
 
 
 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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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ang1915 【芩芩】【NINI】反正早已無感,沒差。
 Lv.5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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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11-18 08:36:02

 支持同性戀。
 
 或許是我們國家太保守,所以造成現在的局面。
 一件事情不可能十全十美。
 
 同樣是人,一樣有愛人的權利。
 性向有一半是天生的,也有可能是後天的。
 那些人光明正大在一起不好嗎?
 
 愛是不分性別、不分國籍的。
 
 愛不該侷限在性別,只要雙方都愛彼此那就足夠了儘管還有許多問題但仍要面對。
 難道只因為喜歡的對象性別和自己一樣那就不是愛?
 就因為這樣,要讓彼此相愛的兩個人分開嗎?
 因為根本不合法
 
 台灣的現象很多,問題在於我們怎麼看待。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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羽涵♥ 有些事情,該釋懷卻釋懷不了
 Lv.8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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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11-17 23:04:13

 支持同性戀+1
 我本身是個異性戀,但我絕對不會去排斥同性戀。
 該怎麼說呢,
 假如你一個很要好的朋友,你認識他許久之後,發現他是一個同性戀者,你會怎樣?
 開始排斥他嗎?這樣的友情未免也太薄弱了吧。
 現在社會中仍有部分人士排斥同性戀,且歧視同性戀的!
 同性戀他也是人,他也有愛人以及被愛的權利。
 歧視他們了,豈不是把他們愛人以及被愛的權利給踐踏在地上了?
 這社會可是平等的啊。
 同性戀者當然也有權力擁有孩子,孤兒院有許多等著被愛、被疼得可憐孩子。
 但在領養前請三思,如果無法做到愛、保護、教育、生理這些的需求,請別領養他!
 這樣那個可憐的小孩並未會得到比較好的生活。
 要領養就要愛他。
 不要只是為了有個小孩、為了達成長輩所說的傳宗接代,而在不情願的狀況下領養孤兒。
 雖然是孤兒,但他們也是有被愛的權力的!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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