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道德】   Mignonette (0) 論版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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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-07-18 09:40:30



  這是十九世紀的英國案例,在法學院非常有名,經過反覆的辯論,讓我長話短說這個案例,然後我要聆聽你們如何判決,把自己想像成陪審團。當時的新聞報導描述了背景,這個海上的悲劇發生在帆船Mignonette號的倖存者身上,這艘船在南大西洋上遇難,距離好望角1300英哩,船員四名,Dudley是船長,Stevens是大副,Brooks是水手,至少根據報紙報導,每個人人品都很高潔,第四名船員是船上打雜的少年,十七歲的Richard Parker,他是個沒有親人的孤兒,這是他的第一次海上長途旅行,根據報上報導,他出發的理由他的朋友們並不贊成,年輕的他天真的以為這趟旅程將可以讓他成為真正的男子漢,很遺憾的,並非如此,但這部分的事實並非爭論的重點。
   
  一道巨浪將Mignonette擊沉,四名船員乘坐逃生艇逃了出來,唯一的食物就是兩罐蕪菁,沒有淡水。起初三天他們什麼都沒吃,第四天他們打開了一罐蕪菁並且把它吃光,第二天他們抓到了一隻烏龜,這烏龜和另外一罐蕪菁讓他們活過了接下來的幾天。後來的八天他們又同樣什麼也沒吃,沒有食物,沒有飲水。假想一下,如果你身處其中,你會怎麼辦?他們則是做出了自己的選擇。打雜少年Parker現在躺在船底,奄奄一息的縮在角落,因為他不聽其他人的建議喝了海水,所以他看起來快要死了。因此,在第十九天,船長Dudley決定建議大家抽籤,他們必須要抽籤決定誰犧牲,好讓其他人活下來。Brooks 拒絕了,他不喜歡抽籤這個點子。我們並不確定這是因為他不想冒險,或者是因為他相信過程決定道德與否,但不論如何,最後並沒有抽籤。第二天還是沒看到任何船隻,因此Dudley告訴Brooks別過頭,他對Stevens比出手勢,示意應該殺死少年Parker。Dudley祈禱之後,告訴那孩子時候到了,用一把小刀殺死了他,刺穿了他的頸靜脈。Brooks克服了自己良心上的抗拒,和他們分享了這次的戰果。接下來的四天,倖存的三人靠著這少年的血肉存活。這是真實故事,然後他們獲救了,Dudley在日記裡面描述獲救過程時相當的委婉:在第二十四天我們用早餐時,終於有一艘船出現了。這三名倖存者被一艘德國船隻救起,他們被送回英國的Falmouth,然後被捕,被起訴,Brooks成為控方的證人,Dudley和Stevens則是被起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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