雖說這不是功能部分,但感覺在發問版說又不是挺妥當,因此來此處跟老大說了。 如果自身沒有理解錯誤,那麼 BASS 一直在強調的應該是『創作』。 但是長久看下來,雖然在遊戲、小說方面有相對的進步,可惜論壇的內部卻還是一直於侵犯智慧財產權的地帶。 很多人喜歡拿別人的圖,從事於『加工拍賣』的動作,更甚而的是竟然有人直接販賣原圖。 BM是可以用錢買的,相信眾人都知道,那麼拿BM去買這些侵權的商品,是否違法? 而侵權這個動作,又是否跟創作理念而自相矛盾? 或許,老大會說各人造業各人擔,但讓拍賣氾濫的此舉動也等於是重創論壇的形象。 希望老大能明文禁止這樣的做法。
|
頁數 :
0
|